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的相关规定,2025年4月18日,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阜平县平阳河水毁灾后重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并形成了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合格。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环保档案资料齐全。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阜平县平阳河水毁灾后重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公开期限为30日。
1、建设单位: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方式:0312-7221372
电子邮箱:FPxhhglg@163.com
2、验收调查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工 联系方式:15100111653
电子邮箱:939770219@qq.com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验收调查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感谢参与!
阜平县平阳河水毁灾后重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组意见获取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8h6UWWOGkcKpqS4NnlMQ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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