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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沿线道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告书简本公示...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03-26 点击次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沿线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选址:项目地点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起点至终点分别经过沿线和平路、清龙路、梅龙路、大和路、观澜人民路,并包括支线环观南路。平安路为新建道路,除新建天桥外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其他工程内容均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7496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总长度为10684米。其中:
和平路:拓宽机动车车道。设计速度50km/h,城市主干路,红线宽52m,除有轨电车外双向六车道,改造长度219米;
清龙路(和平路~梅龙路):拓宽机动车车道,将目前的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50km/h,由城市次干道路提升至城市主干路,红线宽60m,除有轨电车外双向六车道,改造长度534米;
梅龙路(建设东路~大和路):拓宽机动车车道,设计速度50km/h,城市主干路,梅龙路(建设东路~清华东路)红线宽54.5m,梅龙路(建设东路~大和路)红线宽60m,除有轨电车外双向六车道,改造长度1985米;
大和路(梅龙路~人民路):拓宽机动车车道,设计速度50km/h,城市主干路,大和路(梅龙路~环观南路)红线宽55m,大和路(环观南路~人民路)红线宽45m,除有轨电车外双向六车道,改造长度2798米;
人民路(大和路~平安路):拓宽机动车车道,设计速度50km/h,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5m,除有轨电车外双向六车道,改造长度2002米;
环观南路(大和路~五和大道):拓宽机动车车道,将目前的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50km/h,设计速度50km/h,城市主干路,红线宽60m,除有轨电车外双向六车道,改造长度3095米;
项目进度:2014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预计竣工时间为2016年8月底,共计16个月。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问题:主要是施工过程对交通和环境的干扰。期间会产生扬尘、沥青气味、施工机械噪声、临时堆土方等短期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可能对沿线水体造成影响,施工过程破坏沿线的植被和生态环境。但随着施工期结束,此影响将得到修复。
运营期环境问题:项目运营将会根本改善龙华新区交通现状,同时规整沿线给排水、电力、通信等管线。在采取措施减缓沿线交通尾气和交通噪声等环境问题的情况下,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有利于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
拟采取环保措施
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机械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交通管制,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设计施工期交通舒缓措施;尽量减少对现状道路车辆行驶的影响;及时清运项目施工的挖方和临时堆土等问题。
运营期的环保措施:加强道路及有关排水等环保设施管理及监管,通过优化生态景观、道路绿化、安装隔声窗或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运营期交通噪声和尾气排放等的负面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涉及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及水土流失等方面的环境问题;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交通噪声及汽车尾气。经过工程分析以及对生态、大气、噪声等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价可知,本工程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可以降低和避免其影响。建设单位在认真采纳相关单位的环保要求、公众参与的意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以及本报告书所提的有关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深圳市龙华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沿线道路改造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chinacia.cn)的最新公示栏中下载上述公示简本查阅;也可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2)公示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即自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28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司信息公开后,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55-82374653
电子邮箱: 2514457829@qq.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联合广场A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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