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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嵩明(小铺)至昆明(乌龙)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12-23 点击次数:

      《云南嵩明(小铺)至昆明(乌龙)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对云南嵩明(小铺)至昆明(乌龙)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二次公示,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工程地处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官渡区,盘龙区。线路起于银昆与杭瑞交叉的小铺枢纽西侧,止于杭瑞高速与东连接线的乌龙互通南侧(昆明北收费站)。

路线全长约41.718km(其中小铺至兔耳关段新建长32.413km,兔耳关至终点乌龙互通段改扩建长9.305km),设计车速100km/h,其中小铺至兔耳关段为新建8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41.0m(整体式路基)/20.5m(分离式路基);兔耳关至乌龙段为改扩建八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40.5m(两侧加宽段)/20.5m(分离式路基),既有昆曲高速公路利用段,局部破损严重路段需铲除面层和基层重新铺筑,其余段落对原有行车道、硬路肩等路面上面层进行洗刨,重新铺筑4cm上面层。

本工程主要由路基工程、桥涵工程、立交工程、隧道工程、改路改渠工程、沿线设施工程等组成。

本工程总占地545.97hm2,其中永久占地436.17hm2,临时新增占地109.8hm2。。本工程总的土石方开挖量1273.25万m3(含表土62.57万m3),总的土石方回填量683.29万m3(含表土62.57万m3),永久总弃方589.96万m3(含拆迁建筑垃圾15.75万m3)。

工程投资估算金额为78.03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8704万元。计划施工期2015年1月~2017年12月,施工期36个月(3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会破坏植被和土石结构,扰动地表,削弱了该区原有的水土保持能力,施工中挖方与弃方将引起新的水土流失。项目施工量小,施工中产生的挖方妥善处理,以预防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影响占地,避免对周围植被的扰动。

(2)水环境影响

施工区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各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涤产生的污水及粪便水(旱厕),主要含动植物油、洗涤剂等各类有机物。

施工生产污水主要包括含悬浮物较高的泥浆废水和清洗修理机械等产生的含油污水,禁止直接排入水体来减少其对所在地水环境的影响,生产污水经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在工程施工期距离水体15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沥青、油料等材料,且施工开始前应先挖两侧的排水沟,保证路面径流不会影响河流的水质。

在落实各种管理及防护措施后,施工期生活污水及生产污水不会对项目区地表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路面工程中产生的沥青烟、车辆尾气、运输扬尘等,对项目沿线的居民点和现场施工人员产生一定影响。在采取洒水、篷布遮挡等措施后,扬尘影响可大大减轻。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机、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压路机以及运送土石方的汽车行驶噪声等,桥下部结构施工时钻孔灌注桩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以及预制混凝土构件时产生的噪声、运料噪声等这些施工机械在夜间作业时产生的影响将会对施工现场周边150m之内的居民点休息产生一定的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施工场地会产生大量渣土、路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地表开挖的淤泥、施工剩余废物料等。弃土、弃渣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如不妥善处置,污染周边环境。开挖弃土如果无组织堆放、倒弃,遇暴雨冲刷,则会造成水土流失。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

汽车尾气中的有害物质(主要为悬浮物、油及有机物)及大气颗粒物沉降于公路的表面,降雨时随着雨水的冲刷被带入附近的沟渠、农田,造成公路两侧附近的部分水域污染负荷增加。水体通过稀释和自净作用,污染物浓度可降低,对水体的影响是有限的。

(2)环境空气影响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分析可知:拟建公路环境空气质量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

沿线分布的16处声环境敏感点。通过噪声预测,公路营运近期(2018年)昼间6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在1.26~2.06dB之间;夜间10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在0.09dB~3.66dB(A)之间。营运中期昼间9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0.21~3.17dB,营运中期夜间12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0.24dB-5.28dB。营运远期昼间9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0.65-3.6dB,营运远期夜间13个敏感点超标,超标范围0.67dB-4.93dB。本项目为高速公路,超标原因主要是因为该路段交通量较大,而且分布于沿线的敏感点中有较多与道路路肩距离较近。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道路沿线服务设施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则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道路营运期垃圾由道路管理部门将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乱扔。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环保型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固定振动源集中放置,减少影响范围,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场地,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穿越村庄时限速、禁鸣,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时,除采取有效措施外,须报环保局批准后施工,并公告附近群众。

(2)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运输道路定时洒水;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设施或加盖篷布;沙、石等散体建筑材料远离敏感点堆放并采取表面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生产污水防治措施:施工场地生产污水收集后用于场地内的洒水抑尘。

(4)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严格按公路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分段施工,先期施工完成后,立即完成护坡、边沟、排水沟及截水沟等防护、排水设施。

施工场地使用前剥离表层土,置于一侧集中堆放,并采取相应的截水沟、挡水埂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将表层土均匀回填后平整绿化。

施工生产生活区的布设尽量租用当地民房,不能租用的在公路征地范围内布设,禁止损坏营地以外的地表植被,减少作业区周围植被的破坏。

2、运营期

(1)噪声防治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中期夜间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的方法降噪:18处超标敏感点共安装声屏障19450m2;合计1945万元。

通过对项目沿线声敏感点采取上述措施,评价范围内的房屋室内噪声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起居室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安装声屏障的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和2类标准。

(2)水环境防治措施

沿线服务设施中在服务区采用1套25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匝道收费站各设置1个10m3改良化粪池。经设备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各设施内绿化用水和周围路段中央分隔带、边坡绿地的绿化浇灌,不外排。

(3)固废处置措施

沿线服务设施共计370人,产生的生活垃圾0.37t/d,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

(4)危险品运输风险防范措施

①严格限制各种无证、无标志车或泄漏、散装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敏感路段实施限速行驶,并在附近的收费站对通行危险品车辆进行流量和时间通行限制。

②一旦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疏散周围群众,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使其对周围人和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经论证分析,上述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云南嵩明(小铺)至昆明(乌龙)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不可避免的对道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缓解或消除工程的建设和营运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本报告书针对不利影响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随着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将使环境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道路项目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该工程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告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从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简本电子文档。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解斌

联系电话: 15987220055

E-mail:532333060@qq.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前兴路37号

邮政编码:6100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娟

联系电话:010-87162828

传    真:010-87162828

E-mail:452033906@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南路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要求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个人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书面意见,可不留姓名和地址。团体意见以信函和传真方式提供书面意见,注明团体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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