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9线马关新桥河至撑腰岩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环评单位在接受该项目委托后,已于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29日对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二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31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国道219线马关新桥河至撑腰岩段公路改建工程。
2、项目概况
国道 219 线马关段改建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 118.357 公里,其中利用老路改建约52.0 公里,新建 66.357 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40(60)km/h,路基宽度 10.0(12.0m)设计。全线路基 110.055km,桥梁 5542m/36 座(其中大桥 5140m/29 座、中桥350/5 座、小桥 52m/2 座),隧道 2760m/2 座(其中长隧道 2130m/1 座、中隧道 630m/1 座),桥隧比例为 7.01%。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设计起点:红河州屏边县与文山州马关县交界处的新桥河,接国道 219 线屏边段老路的止点。
设计止点:马关县与西畴县交界处的撑腰岩,接国道 219 线改建工程西畴段起点 K0+000 处。
路线走向:项目推荐方案路线起于红河州屏边县与文山州马关县交界处的新桥河,路线沿老路升坡至夹沟,夹沟~小八寨段由于老路纵面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路线在老路下方 30~50m位置升坡到小八寨,由于受小八寨滑坡影响,路线在滑坡以外回头继续升坡至沙坝西北约0.9 公里处设 2130 米长隧道穿过山体至篾厂西南角;路线沿篾厂乡规划边缘布设至凉桥接上 S242(平坝~桥头)后与 S242 共用向北经田冲、朝阳地接上 G219 老路过务路者后与老路分离经铺子地、菜园铺后到于 K42+400 达八寨镇;
路线过八寨镇后沿老路布设经新华寨到达大粟树乡以东,为避让大丫口水库水源保护
区,路线从水库以北保护区范围以外经秧田冲以南后从磨槽弯南设隧道穿过山体达小马固以南、西布甸后于文华接上既有道路;沿老路布设经雨波后与老路分离沿县城规划西、南、东边缘布设至城子卡后出县城规划区,路线沿老路下方约 30 米位置升坡至沙嘎底后再次接上老路,沿老路布设经新寨、芦差冲、马尾冲后到达项目止点撑腰岩。
主要控制点:新桥河、健康农场、小八寨滑坡、篾厂乡、八寨镇、大粟树乡、大丫口水库、文华、马关县城、撑腰岩。
建设周期:总工期3年,计划2017年1月开工,2020年初竣工。
二、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是筑路材料的搅拌、运输过程中形成的扬尘,土方和车辆碾压裸土带起的扬尘,沥青摊铺时的沥青烟,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
(2)声环境
公路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砂石料粉碎、混凝土浇筑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运行、车辆运输。施工噪声对沿线噪声敏感点影响较大,属短期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3)水环境
施工期开挖废渣、淤泥、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桥梁施工、混凝土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机械的修理、维护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等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挖方54.50万m3,填方总量28.28万m3,弃渣量26.22万m3。其中24.54万m3直接堆放于弃渣场内,所剥离的1.68万m3表土堆放于临时堆土点,用于工程临时用地植被绿化和复耕覆土。
施工期对弃渣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围挡、截排水及覆盖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环境影响小。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
根据近几年已建成公路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综合结果,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十分有限,其中TSP扬尘主要源于环境本底,路面起尘贡献值极小;NO2均不存在超标现象。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因此,本评价不做营运期的公路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的预测评价。
(2)声环境
营运中期昼间2个敏感点超标,共计2户,超标范围0.3~2.4dB(A),营运中期夜间1个敏感点超标,共计2户,超标范围0.1~8.1dB(A)。
(3)水环境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路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措施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粉状物料堆放、装卸及转运等过程中加盖篷布;沥青拌合站设置在居民点下风向,且距离不小于300m;施工场地、过敏感点路段定期洒水降尘。
(2)声环境
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3)水环境
施工过程做好路基开挖作业面、料场的水土保持工作;合理选择施工物料的堆放场地,不得在水体岸边堆放;施工废水须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产生的开挖土石方、桥梁钻渣和淤泥及时清理运至弃渣场处置;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4)固体废物
工程沿线设弃渣场3处。弃渣场选址避开水体及居民点,不占用基本农田及公益林;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附近乡镇垃圾处理站处置。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
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
(2)声环境
对运营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3处敏感点采取设置通风隔声窗的方法减缓噪声影响。
(3)水环境
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
(4)固体废物
本工程不设置养护工区,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国道219线马关新桥河至撑腰岩段公路改建工程,在认真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同意该公路的选线走向、认为施工期营运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如何减缓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亦可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文山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887548710
联系地址:文山州交通运输局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10-87162828
E-mail:1144262591@qq.com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建设单位: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盖章)
2016年5月18日